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北京舞蹈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北京舞蹈学院是一所以高素质舞蹈人才培养、高水平舞蹈理论研究和作品创作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北京舞蹈学校,始建于1954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业舞蹈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北京舞蹈学院,隶属原文化部,2000年划转北京市人民政府,是首都“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学院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唯一一所专门化的舞蹈教育高等学府,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最全面、办学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的舞蹈知名院校,被誉为“舞蹈家摇篮”。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以引领和推动中国舞蹈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为己任,以“为人民而舞,为时代建功”为价值追求,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职能,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舞蹈大学。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舞蹈学院下设党政部门、教辅群团机构有:党院办公室(主体办、巡察办)、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学科办)、党委保卫部(处)、党委离退休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团委、工会、教务处、艺术实践办公室(艺术实践中心)、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基建处、舞蹈考级院、网络信息中心(学校网信办)、青年舞团、图书馆。下设有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国际标准舞系、音乐剧系、创意学院(含编导系、现代舞系)、人文学院(含舞蹈学系、艺术传播系、艺术理论部)、教育学院、舞台美术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教学机构。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9019.19万元,比上年减少2018.90万元,下降2.4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2591.46万元,比上年减少118.01万元,下降0.22%。
1.财政拨款收入29528.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6.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27.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5.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20549.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9.07%;
4.经营收入741.9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1%;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1771.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37%。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744.45万元,比上年增加1918.99万元,增长3.50%,其中:基本支出53205.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76%;项目支出2797.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741.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600.93万元,比上年增加583.44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增加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48.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8948.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8879.59万元,2024年度决算2894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434.63万元,2024年度决算2147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职业教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444.96万元,2024年度决算747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3%。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0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1.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7545.2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1.49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7.75万元减少6.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42.75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校际交流访问、教育文化交流等方面,包括赴阿联酋和埃及参加国际教育展并举办“留学中国”说明会、赴澳大利亚演出、赴巴西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参加比赛及演出交流、赴波兰和奥地利开展校际交流并参加国际会议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5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8.7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5.00万元减少6.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 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8.7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4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0.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6.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3.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0.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0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舞蹈学院共有车辆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本科(包括研究生)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